2020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20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0〕23号)安排,资格审核范围为报考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

  本次资格审核根据成绩合格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电子证件资料,采用大数据比对和电子证件资料技术鉴别的方式进行比对鉴别。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成绩合格人员按规定核发资格证书,现将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2月4日至10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351-7330283

  传真:0351-7330290

  附件:山西省2020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一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