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现将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初审工作按照成绩合格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附件2)。

二、审核时间、地点

(一)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18日-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2.资格初审部门: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伟0351-7263961;

3.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到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终审

1.资格终审时间:

2021年11月22日-23日

2.资格终审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

3.初审部门将初审材料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间报省局进行资格终审。

4.11月24日前资格终审部门向省人事考试中心移交“资格审核总结”和“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材料移交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成绩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必须通过电子文档处理填写完成,手工填写无效;

2.与本人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

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所有科目的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1、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2、免二科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附件1:《资格考试审核表》 

附件2: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附件3:工作年限承诺书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