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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6)7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的要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山西省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以及相配套的《山西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标准(试行)》、《山西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细则(试行)》、《山西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山西省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2.山西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3.山西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标准(试行)
4.山西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细则(试行)
5.山西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通知.doc
发布时间:2016-11-10 15:03:20 更新时间:2016-11-10 15:03:20 编辑:宣传中心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