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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接收流程
1.人事代理处开具《山西省就业服务局调档函》,提取本人档案;
2.收档人员须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封条上加盖原存档单位公章。对档案材料进行认真的拆封核对,如实填写《山西省就业服务局接收档案材料清单》,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
3、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单》回执并加盖公章,退回原存档单位;
4、工作人员及时将档案进行信息登记,录入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并为存档人员办理存档手册;
5、归档入库。
二、档案查(借)阅流程
1、查(借)阅单位应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件查阅,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人事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查(借)阅人提供的有效证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做好查(借)阅备案;
3、查阅档案应在指定的地方查阅;
4、查(借)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被查(借)阅档案入库。
三、
档案转出流程
1、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本人提供存档手册;
2、档案管理人员查询档案信息,核对档案内容,将档案全部材料一次性转出;
3、办理档案转递时,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单》并加盖公章,随同档案一并转出;
4、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单》回执及时送回。
发布时间:2017-09-01 16:08:49 更新时间:2017-09-01 16:08:49 编辑:就业局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