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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稳就业、强社保、促增收,惠民举措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

    省人社厅专场发布会举行

      810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场发布会,也是省人社厅专场发布会。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振亮,省人社厅副厅长李浓,省人社厅副厅长师广卫,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贺德孝,介绍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人社部门聚焦就业、社保、收入分配等领域的工作举措以及给全省人民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根据省里统一安排,今天上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场发布会,也是省人社厅专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振亮,省人社厅副厅长李浓,省人社厅副厅长师广卫,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贺德孝,请他们介绍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人社部门聚焦就业、社保、收入分配等领域的工作举措以及给全省人民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振亮介绍相关情况。

     

     

    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振亮: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山西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十八大以来,全省人社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及两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贴全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期盼,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践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就业作出重要指示,总书记在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中对就业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去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人社部门坚决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多措并举,精准施策,重点围绕落实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打好就业“组合拳”,稳住民生“压舱石”,在大疫大考中经受住了空前考验。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连续8年保持在4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5%控制线以下。统筹做好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累计转移就业305.71万农村劳动力、41.5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帮助36.31万就业困难人员和134.13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均超20万人,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广泛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445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28%。截至2020年末,全省技能人才总量430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202.8万人。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初步建立起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583.78万人、469.38万人、629.52万人,参保人员基本实现了法定人员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1868元提高到351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8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平均每人每月610元调整为1340元。连续8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水平分别由2012年的3075元、962元、886元提高到2020年的4356元、1933元、1339元。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取消了退休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的集中认证,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达到85%;企业社保登记事项纳入“多证合一”实行“一网通办”;持加载交通一卡通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可在全国303个城市刷卡乘坐公交地铁,实现了“一卡在手、走遍全国”。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第三代社保卡,加载文化旅游功能。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放大到当地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之内,落实用人单位分配自主权。推动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力度,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20232元增加到2020年的34793元,增加14561元,年均增长7.01%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下一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持续奋斗,为全方位推进山西高质量发展不断贡献人社力量。

      一是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体系。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持续优化就业结构,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拓展灵活就业空间,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省外、国外的劳务输出,以技能提升带动更加充分就业。“十四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将不低于2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参保人员户籍限制,以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推动参保扩面,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落实国家和省待遇调整机制,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十四五”末,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2661万人、640万人、485万人。

      三是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聚焦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大力实施技能富民工程,增加劳动者工资性收入,推动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增长。合理确定社保待遇水平,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不断增进居民消费预期。“十四五”末,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谢谢。

    马学英:

      谢谢陈厅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按照惯例,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光明日报记者

      人社部门在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省人社厅副厅长  李浓:

      谢谢您的提问!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底线目标。全省人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将技能扶贫和就业扶贫有机结合,以精准培训提升职业技能,以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增收,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培训就业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二是实施精准培训。针对部分贫困劳动力技能不足、就业能力不强的特点,持续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6年优先向贫困劳动力提供普惠制技能培训,2017年组织实施“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项目,大幅度提升培训补贴标准。2018年起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培训全覆盖,确保一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2016年到2020年,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63.4万人次。

      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扶贫对接服务月、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行动等专项活动,采取市场集中招聘、乡村流动招聘、深度贫困县专场招聘等方式,搭建人岗对接平台,提供岗位信息。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拓展劳务输出渠道,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就业稳定性。推动“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等地方特色劳务品牌的培育和发展,举办品牌推介交流系列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技能就业和稳定就业。2020年,为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一方面建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机制,优先帮助贫困劳动力返岗务工;一方面紧盯未脱贫和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实施“一户一公岗”托底安置政策,共帮助6225名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家门口就业,确保稳住贫困人口务工收入水平。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频道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哪些提升,有哪些便民惠民举措?

    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  贺德孝:

      谢谢您的提问!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推进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推出一系列便民惠民举措。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改革。以全省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为契机,推进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资源整合,实现机构合一、名称统一。目前省市两级经办机构改革已完成,县级经办机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二是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业务经办管理服务,明确标准要求。在满足风险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经办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证明材料。对9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取消18类证明事项,真正实现“减证便民”。

      三是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多证合一”登记模式。根据市场监管部门“一网通办”平台推送的新注册单位信息,实现了企业在完成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的“一网通办”。

      四是在全省范围内打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推出手机客户端自助参保缴费,提供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多种方式的自主选择缴费模式,进一步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五是取消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全省制度内转移接续的转出、转入办理环节,并入参保人员增减业务,实现原单位停止缴费、新单位参保登记即完成转移接续的简便模式。

      六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以大数据比对为主、以APP自助认证和线下“人工认证”为辅的资格认证新模式,全面取消了“集中认证”模式。凡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12个月需认证一次,时间可自行选择。为防止忘记认证,我们会提前2个月给认证即将到期的退休人员发送认证提醒短信。

      七是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推动社会保险数字化转型,各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范围逐步扩大,基本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满足群众“就近办、异地办、快捷办”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省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贴心的服务。谢谢!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十八大以来,我省城镇居民收入逐年稳步增长,请问,省人社厅在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人社厅副厅长 师广卫:

      谢谢您的提问!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直接体现。十八大以来,人社部门坚持重点发力、精准落实、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20232元增加到2020年的34793元,增加了14561元,年均增长7.01%。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是:

      一、提升就业规模就业质量实现增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制定出台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扩大就业规模,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连续8年,每年都保持在46万人以上。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的路就在脚下铺就。

      二、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促进增收。推动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联动机制,促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连续多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先后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至四类地区分别为: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预计今年还要调整、提高标准。

      三、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增收。先后3次调整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总量倾斜政策,赋予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可自主分配;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

      四、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标准保障增收。连续每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的1868元提高到2020年的351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8元。连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失业保险标准等,增加居民收入。   

      五、加强保障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强化增收。持续开展保障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带薪年休假落实等监察执法,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94万件,为54.2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53.33亿元。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促进就业创业、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拓宽居民增收渠道,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全面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谢谢!

    人民网记者:

      下一步,我省在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方面将会提出哪些政策措施?

    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 贺德孝:

      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积极研究提出深化社保制度改革的政策举措:

      一是推动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对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支持引导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非全日制用工等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二是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衔接准备工作。通过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规范省级统筹制度运行、落实各级政府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中省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联接。

      三是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四是持续加大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减轻负担。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4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430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五是尽快补齐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短板。20216月,我们出台了《山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坚持“生命至上、预防优先”的理念,进一步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明确了“三大工作目标”和“八项工作任务”,建立起全省工伤预防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提升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谢谢!

    山西晚报记者:

      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的重要方面,人社部门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方面有哪些主要的政策措施呢?

    省人社厅副厅长 李浓:

      谢谢您的提问!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是稳定全省就业基本盘的重要内容。我们综合采取优化服务、提升技能、兜底帮扶等措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13-2020年,全省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6.31万人。

      一是多点发力,做优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重点社区就业帮扶行动等专项活动。提供“131”免费就业服务,即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有效就业岗位信息推荐和1次免费职业培训。密集招聘对接,常态化举办招聘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更新发布岗位信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全天候、全时限的线上招聘服务。

      二是开展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将就业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到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结合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情况,紧贴市场需求,以就业为目标导向,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能力。鼓励各地加强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培训。

      三是鼓励就业,强化就业支持。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岗前培训补贴等。对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到省外、境外就业,按规定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境外就业培训补贴、出国费用补贴、就业奖补等,劳动者向劳务输出机构交纳服务费有困难的,还可按规定申请贴息贷款。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等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

      四是兜底帮扶,加强就业援助。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动态跟踪、稳定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并按规定落实好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人社厅四位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山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8-11 10:34:27   更新时间:2021-08-10 16:51:00 编辑: 开发人员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