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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28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工作小组评估认定,拟确定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第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现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书面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相关问题反映。
受理部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电话:0351-3046172
邮编:03000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1803室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7日
发布时间:2023-02-27 10:56:40 更新时间:2023-02-27 10:52:52 编辑: rst_kxzx1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