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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变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公示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和《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晋办发〔2019〕32号)规定,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将太原市2023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太原市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变更为“太原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评选表彰”。主办单位: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中共太原市委统战部,奖项设置及表彰名额:太原市贡献突出民营企业21个、太原市优秀民营企业179个、太原市优秀商协会10个、太原市优秀民营企业家50名、太原市优秀个体工商户30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5月31日18时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351-3049936,3190517
传真:0351-3049936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1720室(邮编:030024)
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25 08:55:13 更新时间:2023-05-25 08:54:10 编辑: rst_kxzx1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