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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援企惠民释红利  稳岗提技防失业

    我省失业保险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为参保失业人员提供保障


    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援企惠民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为助力我省稳就业保民生纾困解难。

    这次政策的实施,重点围绕“降、缓、返、提、扩、补”等方面推出八项举措。降,就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执行(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缓,就是对服务业领域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困难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返,就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比例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仍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提,就是提取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4%统筹用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同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政策,并将受益范围从参保职工扩大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均可按规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扩,就是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在保障失业保险基本待遇发放基础上,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和和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补,就是对经确认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无法全员到岗、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此外,失业保险还将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这些政策措施,已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范围、发放条件、相关标准等。在文件印发之前,我省已提前部署,超前发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措施由各级经办机构先行执行,积极推进。做好失业保险工作,事关助企脱困、就业支撑,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提升服务效能,有效确保企业和参保人员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发布时间:2022-05-13 16:33:44   更新时间:2022-05-13 16:31:16 编辑: rst_kxzx1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