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9 11:09:08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继续保留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省人社厅对以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清理结果为:继续保留170件、废止21件、修改1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从即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依法行政的依据。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待修改完成后再予公布。 附件:1.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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