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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统计表
承办单位:省人社厅
填报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序号 提案
编号
提案名称 提案办理情况 联系委员情况
办理情况分类 办理落实情况 “三联系”落实情况(是/否) 联系
委员
(人/次)
与委员面商情况(走访、调研、座谈)
1 15 关于推进县城高中发展的建议 A 一是近期国家人社部、教育部正在研究进一步完善全国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们将会同省教育厅结合实际及时完善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二是协调督促主办部门,在今后有关评比达标表彰中,进一步提高县城教师所占名额比例。三是积极向国家反映和建议,逐步提高县城高中教师工资待遇。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 25 关于我省推进三孩政策落地见效的建议 B 部分地区探索实现了社保卡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事项,配合卫健部门或省行政审批局做好下一步工作。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 92 关于帮助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再就业的建议 A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从提供便捷公共就业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加强政策引导、支持自主创业、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可能的失业人员提供积极的就业服务。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4 98 关于太忻经济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A 一是支持全省技工院校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企业主动对接,建立长期有效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二是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对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四是围绕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产业集群开展培训;五是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向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予以倾斜;六是鼓励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企业、职业院校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5 127 关于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的建议 A 配合省残联正在制定《山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拟报请省政府印发;积极组织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企业吸纳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在就业援助方面,在公益性岗位中拿出不少于15%的岗位,优先保障就业困难残疾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6 139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A 一是把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范围;二是积极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指导各地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与养老机构实行合作。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7 146 关于加强我省老年护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A 一是把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范围;二是积极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指导各地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与养老机构实行合作;五是鼓励农村地区开发互助养老和护理员公益性岗位。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8 151 关于发展乡村旅居养老产业 推动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 A 一是把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范围;二是积极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指导各地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策;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与养老机构实行合作。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9 158 关于加快我省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A 一、属于大学生创业园区的,根据创业园区入驻户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等因素,按每户不超过5000元标准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0 190 关于大力发展我省职业教育,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A 一是进一步优化我省技工院校布局;二是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三是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的招生工作,增加技工院校学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数量质量;四是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组建多层次校企合作联盟网络;五是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师师德师风和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1 270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 A 一是支持引导各类培训主体根据帮扶车间在内的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需求,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二是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山西综改示范区和各类开发区组织区域内高新企业,新招聘的技术技能脱贫劳动力,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定向式培训;三是对有组织输出到省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培训、适应性培训;四是对参培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2 274 关于加大实施社区居家养老工程的建议 A 一是把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范围;二是积极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指导各地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与养老机构实行合作。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3 293 关于技能山西建设背景下我省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 A 一是全面开展普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开展行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有组织输出到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三是深入开展产业集群定向式培训;四是持续完善培训信息化体系建设;五是做好技能人才取证工作;六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4 344 关于推动我省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高品质发展的建议 A 一是积极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乡村;二是积极完善“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信息平台”;三是积极拓宽农民务工就业渠道。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5 381 关注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 防范化解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B 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一是企业不得以劳务外包的名义;二是大力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三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6 399 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A 一是把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范围;二是积极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指导各地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与养老机构实行合作。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7 415 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A 一、积极落实职业院校公开招聘自主权。二、全省全部高校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审。三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院(技师学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总量倾斜。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8 419 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建议 B 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二是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三是鼓励青年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四是着力提升就业能力。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19 444 关于支持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A 先后会同有关部门印发7个文件支持产业园集聚发展。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0 456 关于提升农村电子商务人才质量的建议 A 一是积极鼓励技工院校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加大对农村生源的招生力度;二是按照《山西省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将农村电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重点群体技能培训,支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培训机构针对农村电商人才持续分层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取证工作,并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1 459 关于内陆地区农民工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A 一是印发了《山西省 2022 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进一步丰富了培训手段;二是正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制定我省支持劳务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稳定现有劳务品牌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品牌质量、扩大品牌规模;三是积极建议人社部研究应对变化趋势,加强对大龄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和社保保障。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2 492 关于关注新产业工人权益提高福利待遇的建议 A 进一步指导各市做好《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部分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3 516 关于优化疾控人力资源配置的建议 A 一是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二是落实调整卫生防疫津贴;
三是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4 533 关于将中国书协展览纳入我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的建议 B 积极与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沟通协调,广泛听取从业人员意见建议,不断修订评价标准条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5 571 关于“充分发挥继续教育作用,推 动我省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 的建议 A 一是全面开展普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开展行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有组织输出到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三是深入开展产业集群定向式培训;四是做好技能人才取证工作。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6 577 关于建立我省专业技术人员 政府特殊津贴奖励制度的建议 B 研究起草了《关于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中实行山西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报送省委组织部,拟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目前文稿正由省委组织部报送中组部核准,待省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7 607 关于建立我省公交车司机职业保障的建议 B 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促进公交车司机群体工资水平合理增长。同时,大力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培训,有效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8 616 关于建立我省骑手行业职业伤害保障机制的建议 B 指导各市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和货车司机群体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这部分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29 638 加强政策协调,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B 一是有效扩大岗位供给; 二是实施“3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三是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行动”;四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五是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托底帮扶。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0 716 关于鼓励支持农村籍大学生返乡创业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A 一是进一步抓好返乡创业现有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通过舆论引导、乡情感召、政策配套、典型引领,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就业创业。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支持、金融政策倾斜和创业用地保障,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1 796 关于应着力推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B 一、研究出台《山西省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和相关服务标准;二、加大对家政服务业的管理和扶持力度;三、物价部门为家政公司制定收费指导价和家政服务人员工资指导价;四、建立各级家政协会的专业网站;五、加大培训力度。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2 812 关于进一步夯实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基础的建议 A 一是每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结合经济效益和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二是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四是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2021年非营利性服务业提质增效工作举措》。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3 815 关于人才流动与智力流动问题研究的建议 A 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鼓励并协助我省企事业单位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4 835 关于加强我省中职院校、技校师资力量建设的建议 A 一是继续推进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二是鼓励学校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三是定期举办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四是开展技工院校教师师资能力提升培训。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5 856 关于加强和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A 一是协调相关部门(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二是加强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培训、就业、服务“一体化”建设水平;三是持续完善培训信息化体系建设;四是加强业务流程信息化重构;五是加强资金监管。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6 867 关于将职员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实施的建议 D 关于市以上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各地将根据中央部署组织实施,我厅将积极向人社部反馈相关建议和诉求。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7 885 进一步把“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做好做实 A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运用短视频等新型传播媒体的渠道,广泛深入准确地宣传失业保险助企惠民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严防冒领、骗取、套取资金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三是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通过数据多跑路推动群众少跑腿。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8 886 农村养老难值得关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A 一是把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范围;二是积极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指导各地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与养老机构实行合作;五是继续实行就业帮扶的公益性岗位政策。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
39 901 关于推进“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中小学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的建议 A 一是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担任体育教师、体育教练的渠道,支持用人单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优秀教练员。二是支持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并纳入体育专业技术岗位序列管理。 3 受疫情影响,与提案委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