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统计表
发布时间:2023-12-27 10:03:56 更新时间:2025-05-08 10:05:04 来源:
|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统计表 | |||||||
| 承办单位:省人社厅 | 填报时间:2023年12月25日 | ||||||
| 序号 | 提案 编号 |
提案名称 | 提案办理情况 | 联系委员情况 | |||
| 办理情况分类 | 办理落实情况 | “三联系”落实情况(是/否) | 联系 委员 (人/次) |
与委员面商情况(走访、调研、座谈) | |||
| 1 | 15 | 关于提高我省农村老年人养老金的建议 | A类 | 与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介绍了与各协办单位的提案办理情况,将我省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主要做法及待遇水平、有效帮扶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的针对性帮扶举措、坚定落实涉老优惠政策减轻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经济负担,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等方面内容向代表进行了反馈,代表表示认同。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 | 17 | 关于优化我省护工领域服务管理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规范护工人才技能培训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17 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334号)书面向省卫健委提供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 | 31 | 关于促进我省0-3岁托育机构师资发展的提案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31 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333号)书面向省卫健委提供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 | 46 | 应尽快健全完善我省乡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 A类 | 向民进山西省委介绍了农民工返乡创业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46 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10 号)书面向民进山西省委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5 | 61 | 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才技能水平促进我省人才发展兴晋的建议 | A类 | 向民建山西省委介绍了职业资格取证补贴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61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11号)书面向民建山西省委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6 | 107 | 关于减免我省国有企业职工欠缴养老保险滞纳金的建议 | D类 | 与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介绍国家关于养老保险滞纳金相关规定以及我省为解决困难企业社会保险问题的相关举措,对方对我厅答复表示认可。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7 | 174 | 关于加强我省大学生“职业性”教育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大学生的职业能力培训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174 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29号)书面向委员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8 | 181 | 关于对大学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返乡创业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有关工作,以及国家和我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委员对答复表示满意。以晋人社建议函〔2023〕4 号向程俊林委员提供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9 | 183 |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建议 | A类 | 与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介绍了与主办单位的会办情况,将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向代表进行了反馈,代表表示认同。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0 | 186 | 关于强化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省重点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186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12号)书面向委员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1 | 189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终身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完善我省终身职业教育体系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189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13号)书面向委员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2 | 237 | 完善职称激励机制,为中小学教师队伍注入活力 | B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308号)书面向省教育厅提供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3 | 270 | 加强就业帮扶车间保障的建议 | A类 | 与提案单位民革省委联系人联系,介绍了对就业帮扶车间的就业支持政策,以及与省乡村振兴局共同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的工作情况,委员表示满意。答复意见书面反馈省乡村振兴局。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4 | 293 | 关于完善“零工经济”机制的建议 | A类 | 与提案单位民革省委联系人联系,介绍了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参保办法,职业技能提升,就业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提案单位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21号)书面答复。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5 | 329 | 关于教师入编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统配 实现引才强师强省的建议 | C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309号)书面向省教育厅提供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6 | 337 | 关于加强我省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 A类 | 及时向省体育局提供了协办意见,介绍了促进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和扶持政策。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7 | 340 | 常态化疫情背景下基层公共卫生体系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4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310号)书面向省卫健委提供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8 | 341 | 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开发区人事及薪酬制度改革的建议 | A类 | 介绍了我省开发区人事及薪酬政策,针对涉及我厅职能的建议进行了积极回复。与委员进行了充分沟通,表示理解满意。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19 | 351 | 关于促进网约车行业依法管理和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目前关于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特别是职业伤害保障,参保政策等,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23号)书面答复。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0 | 370 | 关于完善山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晋人社厅发[55]号)有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向省医保局提供了《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7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261号)书面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1 | 378 | 关于多措并举,促进我省大学生就业的建议 | B类 | 与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将提案答复情况向委员进行了反馈,委员表示认同。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2 | 385 |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效能建设的建议 | A类 | 与委员进一步交流情况,了解其需求,征求其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取得了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对答复比较满意。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3 | 393 | 关于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2022年稳就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93号提案的答复》,委员表示认可。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4 | 435 | 关于支持山西省制造业稳步发展的建议 | A类 | 与提案单位民建省委联系人联系,介绍了我省人社部门在丰富招聘渠道和组织校企合作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希望民建省委一如既往的关心就业工作并建言献策。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5 | 449 | 关于建设零工市场促进稳定就业的建议 | A类 | 已按时办结,并与提案委员联系,欢迎梁委员在有空时垂询和指导,为我省零工市场建设建言献策。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6 | 475 | 关于后疫情时代让县域企业经济复苏的建议 | A类 | 该提案我厅主办,已书面答复。与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介绍了国家关于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返还的相关政策以及我省采取的相关举措,对方对我厅答复表示认可。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7 | 481 | 关于大力弘扬和践行劳动精神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大力弘扬和践行劳动精神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481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25号)书面向委员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8 | 488 | 关于取消山西省企事业招聘中35岁年龄限制的建议 | D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目前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年龄条件设置情况,及我省有关政策文件依据,进行书面《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88号提案的答复》,委员表示认可。下一步,我厅将在招聘活动中引导建议企业结合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年龄要求;针对事业单位招聘,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变化,如国家对事业单位招聘年龄条件放宽限制,我们将及时做好我省政策修订。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29 | 491 | 关于数字经济形势下女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该提案的书面答复情况,委员表示认可。建议委员继续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建言献策。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0 | 493 | 关于激发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培育企业技能人才工作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493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14号)书面向委员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1 | 514 | 关于后疫情时代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的建议 | D类 | 向委员解释了目前涉及企业的相关社保政策,说明减费降税政策的事权在国家,接下来我们会积极向国家反应,以便随后在制定政策时进行参考。最后非常感谢委员对社保工作的关注,欢迎随时建言献策。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2 | 521 | 关于建立我省农民工职业病防治与救助机制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以及职业病、尘肺病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工伤保险扩面行动,将更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开展职业病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好尘肺病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21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3 号)书面向委员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3 | 527 | 建议我省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扩大基层专业技术岗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方面的政策措施,答复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527 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19 号)书面向委员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4 | 553 | 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队伍技术技能素质的提案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提升产业工人队伍技术技能素质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553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15号)书面向委员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5 | 575 | 关于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角来制定我省乡村振兴配套政策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我省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特别是就业帮扶工作情况,以及非遗工坊建设、非遗类劳务品牌等方面的情况,征求委员进一步的意见建议,委员表示满意。以晋人社提案函〔2023〕27 号书面回复。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6 | 580 | 关于加大我省旅游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 B类 | 及时向省文旅厅提供了会办意见,在答复中介绍了我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助企纾困工作开展情况,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7 | 598 | 关于“高等学校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的建议 | A类 | 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供了协办意见,介绍了我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邓丽教育的工作情况和扶持政策。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8 | 627 | 关于完善机制建体系 不拘一格降人才 提高临聘教师待遇的建议 | C类 | 向委员介绍了临聘教师编外用工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2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311号)书面向省教育厅提供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39 | 649 | 关于推动解决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问题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详细介绍我省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的政策和工作进展,特别是解读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我厅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十四条措施",回答了代表关于注重坚持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建议,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改进职称评审服务水平,更好为民营企业服务,代表对答复表示满意。 | 是 | 4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0 | 652 | 关于后疫情时代加强 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的建议 | D类 | 向委员解释了目前涉及企业的相关社保政策,说明减费降税政策的事权在国家,接下来我们会积极向国家反应,以便随后在制定政策时进行参考。最后非常感谢委员对社保工作的关注,欢迎随时建言献策。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1 | 670 | 关于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提升疫病预防控制能力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7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312号)书面向省卫健委提供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2 | 685 | 关于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的建议 | A类 | 及时向省卫健委提供了会办意见,在答复中介绍了我省今年来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为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情况,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3 | 706 | 关于妥善引导“网课”毕业生升学就业的建议 | A类 | 与民进省委联系人赵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对提案答复情况进行反馈,了解了民进省委上交提案层层筛选、认真打磨的过程,增加了进一步做好提案答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4 | 728 |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工人培养壮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建议 | A类 | 向省工商联介绍了我省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方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728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16号)书面提供我厅答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5 | 783 | 关于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的建议 | A类 | 与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向省残联书面回复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6 | 785 | 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养老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表彰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方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785 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336 号)书面向省民政厅提供我厅协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7 | 801 | 建议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职称评审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及评价标准相关情况,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0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248号)书面向省教育厅提供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8 | 804 |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者待遇保障水平的建议 | A类 | 及时向省卫健委提供了会办意见,在答复中介绍了我省今年来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为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情况,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49 | 810 | 关于完善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机制的建议 | A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结合教师队伍实际情况,考虑到客观条件限制,用多种方式对支教经历进行了替代,畅通了教师职称晋升渠道,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委员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1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247号)书面向省教育厅提供我厅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50 | 812 | 关于促进山西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 | B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加强我省老年护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方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81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晋人社厅函〔2023〕332 号)书面向省民政厅提供我厅协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51 | 840 | 加大我省新能源汽车科研投入的建议 | A类 | 在答复中介绍了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相关政策及新能源汽车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训情况,并及时向省科技厅提供了会办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52 | 845 | 关于尽快组织开展我省首批“特级技师”认定工作的建议 | B类 | 向委员介绍了我省首批“特级技师”认定工作有关规定,答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方表示满意。以《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 845 号提案的答复》(晋人社提案函〔2023〕28 号)书面向省委员提供我厅回复意见。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53 | 876 | 关于加快我国新能源汽车人才体系建设的建议 | A类 | 逐条向政协委员建议进行了回复,通过有效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举办新能源汽车类赛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领带动新能源汽车维修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日臻成熟和完善。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54 | 881 | 关于优化我省社会保险监管的意见 | A类 | 逐条向政协委员建议进行了回复,继续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强化部门协同,提升基金监管能力,确保基金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55 | 882 | 利用香港人才政策黄金期 加强晋港人才合作 | A类 | 充分发挥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优势,将晋港人才和劳动力交流纳入我省境外劳务输出工作框架,加强境外劳务输出政策宣传,为广大外出务工人员提供针对性更强的精准就业服务,为实现高质量就业搭建对接平台。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56 | 887 | 关于设立归国留学人才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议 | B类 | 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搭建省内海归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我省人才资源库。依托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增加海归人员社保变更相关功能,在保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与海归人才信息服务平台用户体系打通的前提下(通过省政务统一认证),将功能接入人才服务平台。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 57 | 898 | 关于吸引优秀青年人才在晋创业 设立国际青年人才创业节的提案 | A类 | 已积极与国家人社部沟通对接,争取由我省承办2024年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不断完善双创项目的帮扶机制,让创新活力不断迸发,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为山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 是 | 3 | 已与委员电话、微信充分沟通,委员无面商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