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序号 部门
名称
收费单位
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及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级 政府部门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中心)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时,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中心)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 550元/人次 政府制定
(省发改委及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
〔2016〕467号)

2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级 政府部门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职工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中心)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时,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中心)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 450元/人次 政府制定
(省发改委及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
〔2016〕467号)

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电话:0351-303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