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6 14:57:27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树牢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为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总体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加自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法治人社建设氛围日益深厚。

   (一)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依法行政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升

厅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带头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把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深刻理解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工作布局和重要保障。同时,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定期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厅党组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集中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全厅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为途径,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

把法治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总揽全局作用,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振亮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亲力亲为谋划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在年初部署全厅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中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先后13次就加强法治建设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厉行法治自觉,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我厅结合法治人社工作实际,制定《省人社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一方案、一通知、三清单”和“一流程图”,在述法准备、述法内容、述法评议、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探索规范,将述法工作同年终考核统筹安排、配套开展、同步推进,确保各级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形成了主动履职尽责的责任闭环。

(三)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为着力点,法治人社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认真做好人社领域立法。按照“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要求,顺应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积极参与组织地方人社领域立法。2022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省级政府规章,为“零容忍”态度根治欠薪提供法治保障。配合省人大做好《山西省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和论证阶段的有关工作。会同省司法厅起草完成《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并经省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此办法的出台对搭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框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适合山西特点的人社地方立法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为改善民生、推动人社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

2、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经深入研究论证,2022年6月份制定出台《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并配套印发相关工作流程,建立起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同时,邀请省司法厅对全厅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题培训,使全厅干部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22年全年,厅法规处按照上述办法要求对拟出台的21件重要政策文件和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了出台的文件主体合法、不与上位法抵触,不超越法定职权。同时,抓好已出台规范性文件“起底清理”工作,对142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3、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得到加强。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人社中的作用,2022年8月制定出台《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的选聘方式、选聘程序、工作方式、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动态管理等进行了制度性明确。对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在职人员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律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指导并组织5名厅公职律师完成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全厅形成了以法规处工作人员为主体、在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支撑的参与行政决策工作机制。

4、积极妥善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应诉工作主动适应法院由立案审查变为立案登记的改革,积极进行行政应诉答辩,努力提高行政应诉答辩质量,2022年,我厅涉诉案件共21件,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和信访投诉事项,目前已全部审结。同时,组织相关处室人员现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以案学法,增强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责任感。

5、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成立全省人社系统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省人社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法治人社示范创建评估指标》,认真组织各地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向国家人社部报送了1市4县推荐建议名单,激励各级人社部门努力成为法治人社建设的示范样板。2022年10月,厅法规处被评为“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四)以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目标,积极构建良好的人社法治环境

1、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人社“大普法”格局。特别是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工资、社保、人事人才、职称评聘等政策法规的宣传。2022年,先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法治宣传行动和“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未成年人”品牌建设活动。报送的普法宣传作品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获三等奖,并在全省展播。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由“严审批”权力思维向“尽快办”服务思维转变。下发《关于推进人社系统行政许可权在各市县实行相对集中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直接办理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等5类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划转。出台《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和“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改革,以法治手段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3、着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向社会公布行风举报投诉电话,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以行风建设推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同时,积极打造人社优质服务“样板间”,推出四个市“样板间”的做法和经验,并在全省推广学习。更新厅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向社会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10余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涉及行政执法的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了解掌握行政执法裁量权的内涵、执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应当遵循的规定和禁止性规定等内容。同时,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2022年9月制定出台《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2022年12月经厅党组会研究后制定出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通过省司法厅备案审核后正式公布实施。出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一步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有效防止了过罚不相适、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问题。  

5、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依托厅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行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将行政职权清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根治欠薪等信息定期公开公示并及时更新。聚焦实施稳就业保就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等重大部署,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和积极性。设立监督电话、投诉箱、网上评议、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带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2022年度,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共参加9场次“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按照省司法厅部署,对行政执法主体和委托行政处罚进行了清理规范。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厅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按规定申领了行政执法证件。

2、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完善“三办法”,即: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编制“两手册”“两流程图”,即: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手册和执法手册,执法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流程图;印发了行政执法用语指引。规定凡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必须通过法规处审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等程序进行法制审核。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省厅配备执法记录仪30余套,在案件调查取证、事件处置过程中全面推行音像记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项要求,在厅网站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103项。

3、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建立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的通知》、《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在执法过程中对达到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标准的主体,均移送司法机关。

4、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重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职业资格认定、社会保险征收及待遇确认、职工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与处罚。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成立规定》,杜绝随意执法、随意检查。创新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案件进行协调处理,不再进行立案。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检查执法监督办法》,对日常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制定《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办法》、《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规定》,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劳动保障重点领域加强行政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开展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冬季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对企业违反工时制度超时加班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查处违法开展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等行为23起。会同住建部门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规范市场秩序、消除欠薪隐患。2022年,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面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年度考核中取得A级第三名的历史最好成绩,继续位列全国治欠工作第一方阵。

(六)以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途径,筑牢防范风险基础

1、建立预防调处联动机制。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信访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信访部门根治欠薪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在根治欠薪、依法快速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等建立联动机制,推动根治欠薪工作效果明显。在工伤认定、退休审批、人员招聘、职称评定等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热点工作中,加强行政与司法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协调配合,自觉全面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监督。

2、深入开展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全省人社领域矛盾风险隐患化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和风险化解视频会议,全面梳理排查就业失业、企业欠薪欠保、工伤认定鉴定等领域风险,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实行周报告和日报告,对有关风险点进行重点监测和关注,逐一进行对账销号,37件矛盾纠纷隐患,均得到有效稳控,全省未发生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做到了依法化解、工作稳定、风险可控。

3、依法有效处置信访问题,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持续强化人社信访责任体系,深入开展信访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变“上访”为“下访”,多次深入信访人所在地,逐人逐案建档立卡,推动1135件劳动保障领域重复信访事项全部化解,圆满完成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二十大等期间驻京值守任务,受到人社部和省信访联席办表扬。

4、持续提升劳动监察案件办理质效,2022年,全省查实的18916件欠薪问题全部按期动态清零,为9.28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 14.37亿元。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92件,将60个单位和个人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5件。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运用简化流程、优先调解等措施,依法加快仲裁案件办结进度,组织开展超审限案件清零行动,全省10152件争议案件结案,结案率98%,调解成功率77.6%。

二、存在的问题

省人社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但学习形式多数以会议讲座为主,学习活动未能做到多渠道、多层次,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虽有提升,但入心入脑、自觉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问题的能力仍有差距,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

二是在推进人社领域依法行政方面,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民生山西APP等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传递政务信息方面虽比较及时,但随着形势发展,尤其是伴随着新传媒兴起,有时还存在手段滞后、方式单一等问题。在本部门网站、微信平台等设立的“政策法规”栏目,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存量还不够丰富。

三是在普法宣传方面,重要节点、重要时段集中组织比较多,但成规模、多批次深入厂矿企业、建筑工地、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质效明显的宣传活动还不够经常。

三、下一步工作

省人社厅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论述,更加深入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深入推进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人社新格局。

一是持续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把法治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推动落实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厅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全面、准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示范作用,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部署,制定好年度落实工作要点,定期研究推动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贯彻执行好新发布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按照省司法厅的相关安排,推进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的规范和统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重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职业资格认定、社会保险征收及待遇确认、职工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与处罚。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等实施全方位法制审核,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面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进行行政应诉答辩,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生效的行政诉讼裁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定期通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典型案例,以案学法,发挥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对规范行政行为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是切实做好人社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积极推进“菜单化”“订单式”普法模式,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在省内主流媒体专题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质效明显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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