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1 16:35:57

进行求职登记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创业证》流程图

 

 

 

 

 

 

 

 


由本人到当地县级以上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

 

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应从发证次年开始,每年持证到发证机构进行年度审验。审验时间为发证时间的对应月份。

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就业创业证》年审手续。

进行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满一年仍处于就业状态的不再进行《就业创业证》年审。

 

 

本人户口

居民身份证

毕业(肄业)证明

 

  •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版权所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4-18层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电话:0351-3809301

    网站标识码1400000038    晋ICP07000928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902000503号

  • rst20.png rst21.png rst22.png